中国保险学会行业要闻(202512)第20期

 

● 金融监管总局:推动构建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并重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 10 月 27 日在 2025 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推动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同、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并重、融资期限与产业发展匹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联动的金融服务新模式,强化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助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李云泽在 2025 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高效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为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提供更多金融资源。锚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强化全周期综合金融保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金融业发展动力和活力。”李云泽表示,要推动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引导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机构找准定位、专注主业、错位竞争,实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共同构筑多元有序、健康持续的金融生态。推动金融制度型开放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迈进,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围绕更好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李云泽表示,要巩固风险处置成果,稳妥有序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兼并重组、减量提质。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和资本补充力度,丰富处置资源和手段,保障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融资制度,助力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提升金融监管效能。

 

● 中欧保险创新论坛成功举办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中欧保险创新论坛成功举办。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出席论坛并致辞。
中欧保险创新论坛作为金融街论坛的平行论坛,由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人保集团承办,旨在中欧建交 50 周年之际,增强中欧保险业以及保险业与相关产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中欧保险创新论坛主要聚焦智能化、绿色化趋势下保险行业与汽车产业的融合发展,主题为“新智能 新能源 新未来——中欧保险业在智能和绿色领域的探索”,围绕保险车型综合分级、智能驾驶、跨行业协同、绿色保险等,交流前沿理论、展示创新案例、发布研究成果。

 

● 我国保险业总资产突破 40 万亿元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 2025 年 9 月保险业经营情况。数据
显示,截至三季度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 40.40 万亿元,同比增长 15.42%。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3.19 万亿元、35.44 万亿元、8615 亿元、1388亿元。
前三季度,我国保险业原保险赔付支出 1.87 万亿元,同比增长
8.06%;原保险保费收入 5.21 万亿元,其中,财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1.125 万亿元,人身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4.089 万亿元。

分公司来看,1-9 月,财产险公司原保费收入 1.37 万亿元,赔付支出 8182 亿元。其中,车险、责任险、农险、健康险、意外险保费收入分别为 6836 亿元、1148 亿元、1410 亿元、2005 亿元、456 亿元。车险占财产险公司总保费的近一半,占比为 49.85%。
1-9 月,人身险公司原保费收入 3.84 万亿元,赔付支出 1.05 万
亿元,新增保险金额 874.07 万亿元。其中,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保费收入分别为 3.17 万亿元、304 亿元、6422 亿元。
分地区来看,1-9 月,保费收入排名前五的省(市)分别为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北京。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和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加快发展数字金融,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 3 个部分,从数字金融治理、数字金融服务、数字技术应用、数据要素开发、风险管理和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方面提出了 33 项工作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数字金融治理机制。要求金融机构科学制定数字金融发展规划,推动建立适配数字金融发展的业务管理模式,鼓励探索优化组织架构和机制流程,加快建立数字人才体系。二是高质量推进数字金融服务。以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为驱动,着力提升金融在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绿色经济、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区域协同发展、贸易数字化等领域以及对城乡居民、老年人等客群的服务质效。三是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加快发展“人工智能+金融”,探索前沿技术应用,加强科技研发能力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和投向,积极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同业科技输出。四是有效激发数据要素潜能。完善数据治理机制流程,加强数据标准建设和数据质量源头管控,提升数据治理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金融数据高水平应用,构建安全可信的数据生态。五是牢牢守住风险底线。着力建设智能风控体系,重点强化数字化形势下的战略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外包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重点风险防控,加强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防护,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应用能力,有效管理算法模型风险,防范数字生态外部合作风险。六是高效推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推进智能分析工具研发,加强监管大数据建设,强化监管基础设施和数字化人力资源建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加强保险业资产负债监管,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升保险业经营韧性、健全审慎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办法》提出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原则,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治理体系、政策和程序,明确模型系统和数据管理要求,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树立稳健审慎的经营理念,加强资产负债有效联动,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维护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办法》推动保险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拉长指标评价周期,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
12 月,为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积极贯彻落实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适度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一是调整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子,培育壮大耐心资本。二是调
 
整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风险因子,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 《人身保险产品费用分摊指引》发布
11 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费用分摊指引》(下称《指引》),明确人身保险产品费用分摊细则,包括费用定义、分类和分摊范围,以进一步提升人身保险产品定价中费用分摊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推动保险公司更好落实“报行合一”监管要求。
《指引》将保险公司经营人身保险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分为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其中,变动费用是指保险公司因销售保单而产生与销售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手续费,支付给保险销售人员的直接佣金、附加佣金、业务推动费以及与销售直接相关的培训费、宣传费、招待费等。
在人身保险产品开发和向监管部门备案时,需要对各项费用作出假设和安排,是人身保险产品精算定价的重要一环。《指引》下发后,将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开发和算账经营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指引》确定了费用分摊范围,并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先认定、后分摊”原则,科学、合理地开展费用认定与分摊工作。费用分摊是保险公司费用管理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报行合一”本质上要求保险公司定价时所安排的附加费用覆盖实际费用。因此,规范实际费用分
 
摊,将实际费用科学合理地分摊到相关渠道和业务条线,是保证“报行合一”落地的基石。
自 2023 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推进“报行合一”相关政策落地,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自相关政策实施以来,人身保险市场秩序持续规范,保险公司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业整体降本增效成果显著。
《指引》下发后,将推动保险公司主动压降变动和固定成本,将产品定价、预算费用和实际费用进行有机联动,有利于科学管理经营成本,向精细化经营管理转型。

 

● 《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
9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健康保险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阶段性目标。
《意见》共有五个部分:(一)总体要求。明确健康保险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阶段性目标。(二)深化健康保险改革。分别对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即商业医疗保险、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四大类险种的发展重点进行规划,同时规范各类经办承办服务。(三)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保险公司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升数智化应用水平,增强健康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四)加强健康保险监管。强化监管引领,规范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优化健康保险发展环境。建立健全行业规范
 
体系,促进多方协同合作,加强健康保险知识普及。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持续为健康保险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二是加快研究出台浮动收益型健康保险等配套业务细则,督促各保险公司落实《意见》要求,丰富产品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健康保障的需求,为推动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力量。三是强化健康保险业务监管,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
10 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
(以下简称“第四套生命表”),这是我国第四套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
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对保险机构至关重要,它作为人身保险业的基石和核心基础设施,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准备金评估以及现金价值计算提供了科学的依据,确保了行业的稳健运行和“保险姓保”功能的实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日发布《关于做好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规范人身保险产品费率厘定对生命表的使用,要规范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对生命表的使用,要规范分红保险红利分配对生命表的使用;同时,要强化保险公司精算工作的主体责任;此外,要积极发挥精算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第四套生命表的发布将使得相关数据更加贴合实际情况,提升险企风险管理水平。从对人身险产品的影响来看,使用第四套生命表之后,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定价有望下降,但养老年金保险的定价则可能有一定程度的上涨。
整体来看,第四套生命表主要包括三方面成果:一是全新编制了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充分反映保险人群最新死亡率经验变化,体现养老类业务表、非养老类业务一表和非养老类业务二表适用业务的当前发生率经验,为人身险产品定价提供更为科学的参考,切实防范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二是首次编制了单一生命体表。首次以被保险人证件号而不是保单号为线索,跨公司和险类研究单一生命体死亡率,切实反映保险人群个体生命规律,提升与人口死亡率的可比性,加强与人口死亡率的比较研究。三是系统总结项目经验成果。将形成《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编制报告》及《国民人口老龄化应对教育读本》,针对不同受众,多维度展示生命表项目成果,为行业内外提供多层次、多维度参考。
随着人们寿命的逐渐延长,保险业面临的风险因素也在持续发生变化。最新的第四套生命表将提升人身保险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服务保障水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有关保险连接证券事项的通知》
为丰富巨灾保险风险分散渠道,提升保险公司巨灾风险管理水平,
 
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有关保险连接证券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侧挂车”保险连接证券并明确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侧挂车”保险连接证券的概念及发行范围。“侧挂车”是指保险公司将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巨灾风险,比例分保给专门设立的特殊目的保险公司,特殊目的保险公司为募集全额履行上述赔偿责任的资金而发行的股权或债权型保险连接证券。
二是明确特殊目的保险公司的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发行“侧挂车”保险连接证券有关特殊目的保险公司设立与管理、再保险安排、证券发行等要求,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02 号)的规定执行。
三是明确偿付能力有关要求。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发行“侧挂车”保险连接证券形成的再保险应收分保款项和应收分保准备金,适用的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基础因子按照偿付能力监管相关规定执行。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跟踪《通知》执行情况,支持有意愿的保险公司在香港发行“侧挂车”保险连接证券,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提高巨灾风险管理水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
 
的通知》
为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非车险业务高 质量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按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非车险领域经营不规范、非理性竞争等问题,重点在六方面强化要求。一是优化考核机制,推动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经营理念,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二是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符合备案内容。三是规范保费收入管理,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严格财务管理。四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五是推动改进非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增强保险消费者获得感。六是发挥行业组织支撑服务作用,有序推动非车险标准化建设,为提升非车险经营质量和监管实效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的发布,是金融监管总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推出的重要举措,是对非车险监管政策的全面梳理和系统优化。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市场规律,引导理性竞争,能够有效促进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提供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险保障。

 

 

 

来源:中国保险学会

 

发布时间:2025-12-31 12:45